書 摘
發揚佛法以鼓鑄世界性之新文化
(摘自 『佛在人間』)
印 順
一 佛法與世界性
我們這個時代,已從國家而漸漸走上國際聯合。由於科學進步,更進入太空時代;不同星球的往來頻繁,也許是不會太久的事了。然而人類的思想,儘管高喊平等、自由、博愛,而實際卻背道而馳。不是不想、不要,而問題是:現居優勢的西方人(蘇俄在內),缺乏世界性的文化,沒有世界性的人生觀。殖民主義的全球掠奪,雖快成過去,而共產主義的世界奴役,還野心勃勃。大家在這太空時代前夕,不是部署太空戰略,以圖征服世界;就是控制太空地區,以便物資佔有。現在的人造衛星競爭,及美、日等國,早有人組織月球地產公司,不都是說明這些嗎?這樣的國際性與太空時代,只是帶來了矛盾、衝突、災禍。國際與太空時代,是會來的。但這還是不平等、不自由、殘酷的不斷演出,還是真正的平等自由的新時代?那就要看人類的智慧,尤其是現居優勢的西方人的智慧了!看大家是否能建樹真正世界性的文化,來適應這新的時代。從前太虛大師,以為惟有發揚佛法,以佛法而鼓鑄世界新文化,人類才有希望。這點,我們是完全同意大師的見地。
無論是宗教、政治,或其他文化,其最初,大都帶有區域文化的色彩。這在印度佛教,也還是一樣的。每一宗教或政治等,都是人類自己的產物,都是適應人類某種欲求而出現的。人與人間,有共通性,所以不同區域、不同時代的宗教或政治等,都有發展為世界人類普遍採用的可能。單是這樣,現世界的宗教與政治等,有世界性的是很不少了。然而我要說的世界性,意思不是這樣。因為,一般的宗教、政治與學術思想,是不能離開自我中心的。自我中心,便是我的── 我的家,我的種族,我的社會階層,我的國家,甚至是我的天下(國際與太空等)。自我中心的活動,對內是爭取領導,對外是謀取擴張。從是自非他,到有自無他,這含著嚴重的對立、衝突。這樣的宗教、政治等,不是真正的世界性,而卻是反世界性的。以宗教來舉例說:印度的婆羅門教,原是民族的宗教。婆羅門、剎帝利、吠奢──雅利安族,有宗教的再生權;而被看作低賤的首陀羅族── 其實是被征服的,死了完事,從此消滅。以色列的猶太教,他們信仰的耶和華「上帝」,是「亞伯拉罕的上帝,以撒的上帝,以色列的上帝」,原為民族的保護神。所以以色列人是上帝的選民(屬於上帝的),而要把外邦人交以色列人去統治(事實上並未成功)。雖然從婆羅門教而演化為印度教,從猶太教而革新為基督教等,已大有進步,而還是丟不下:「信我者永生,不信我者滅亡」的包袱。這在宗教界,還不過狂熱的排他性而已;如成為政治的指導精神,那被奴役的人類可夠苦了!總之,這種局限的、偏激的、排斥異己而向外擴張,即使是舉世風行,也無非真正世界精神的反動,招來人類更大的災禍。
說到佛教的世界性,依佛法的術語來說,應該是「法界性」。姑以人類來說,佛法,從來就不是少數人,多數人,而是一切人(一切眾生)的。論空間,不是一地區,一星球(世界),而是一切世界的。論時間,不是某一時代,而是盡未來際。所以佛法常說:「豎窮三際,橫遍十方」。這是從無限時空中的一切眾生,一切人類去觀察,超越了自我執著,而沒有任何局限性的立場。所以真正能信解佛教的,沒有不深刻感到:這是自己的事,也是人人的事。信仰是純粹的自由信仰,雖希望別人信仰,而決不勉強別人信仰。所以佛教始終是自由地傳布,從不曾利用政治或經濟力量,打起替天行道的旗幟,向世界傾銷。也就因此,不曾為了傳教,引起嚴重的宗教戰爭。以佛教的傳入中國來說,他始終是自由傳布,和平的與中國文化共存。然而,卻深深的啟發了中國文化,使中國文化得到更高的發展。
二 佛教的世界性原理
佛教的世界性(法界性)原理,從何得來?這是由於釋迦牟尼佛,在菩提樹下,大覺大悟的體證得來。體證到的,在不可說中,說為「法界」;依此而宣揚出來的佛法,就名為「稱法界性」的「法界等流」。佛所親證的法界性,與庸常的見解,受著自我意識支配的,不能相提並論。關於法界性,不妨從兩點來說明。
一、從事事差別解了法從緣生而深入空平等性:在一般的認識中,不但是外界的事物,就是內心的每一活動,都是一個個的。就是推論到的理性,也似乎是「一合相」的。這種庸常的認識,本來無礙於世俗的認識;世間也確是那樣的,大到星球,小到原子,都是表現為個體相的。然而,如推論到:時間是剎那剎那(時間點)的累積,物質是一微一微(佔空間的點)的積集,內心是眾多心心所的和集──那些小到不能再小的因素,是宇宙的基石,這就成為「至小無內」的宇宙觀。有的覺得不對,一一事物,有著內在的關聯性。這樣推論到極際,一體兩面,一本萬殊等思想,又引到了「其大無外」的宇宙觀。其實,以為是一也好,是多也好;小一也好,大一也好:都是受到常識中那個「一合相」的影響。常識直覺到的,是如此,而佛卻從此深入,悟解得一切法從因緣生。簡言之,存在的一切,物質也好,精神也好,表現為一個個的,都是離不了關係條件而存在。隨舉一法,都是從因緣而有的,離了因緣不存在;而同時,這也就是其他法的因緣。所以表現為個體相的,在前後延續,彼此相關的活動中,與一切法息息相關。雖好像是實在的,個體的,而實不外乎物理的、生理的、心理的幻相(幻相,不是說沒有,而是否定了那孤立的,靜止的個體性的那個現象)而已。從這緣起而沒有自性(自性就是實在的個體性)的深觀中,深入一切法的底裡,即是「空平等性」。這如芭蕉,層層的披剝進去,原來是中無有實一樣。這就是一切法的真性,是平等無差別的,超越時空質量的,是佛「平等大慧」所自覺自證的。一般本體論者,只是推論到類似的境地,但又總是把這看作實在的,所以或說是神,或說是物,或說是生,或說是心等;都想把這作為宇宙的本元來說明一切,以為一切從屬於這個。這是雖多少理解到事事物物的內在關聯,而不能擺脫常識中的個體(一)的、實體的執見。這才結果是:精製改造那常識中的生、心等現象,而稱之為本體。這是與一切法本性不相應的,因為真的到達空平等性,超越了時空質量,說做什麼都不會是的;就是稱之為「什麼都不是」,也是不相應的。所以說:「破二不著一」;「一切法空,空亦不可得」。惟有通達空平等性,才不會落入是神、是物、是心等一元論,不會以常識的精製品為真性,引生一切由此而起,一切從屬於此的謬見。
人類的意識,直覺到那個體的、實在的一切,多少理解因果關聯而不能徹底,終於非要尋求一個實體不可。本此意識去看自己,也就把自己看作主體的。雖多少理解到人類相依互助等事實,而在待人接物的實際生活中,總是自我中心的。這在平常人還好一些,越是學問、事業有成就的,政治領袖、帝王等,每在不斷的成功過程中,錯覺自己為不同於人的。自己的見地,就是真理;自己的行動,一定合法,走向極端的反世界性。而在佛,由於正覺了法界空平等性,從此透出去觀察一切,一切是形成個性,而實一切依於一切。這才從法空緣起的幻網中,通達了一、總別無礙:全體與部分,在關聯而依存中,總別都只是相對的存在。二、主伴無礙:在某一點上,以一為主而活動時,一切即相伴而助成,並無絕對的主體。三、成奪無礙:一切是相依相成的,相成中含有相對性,相對的相反活動,在關聯而共存中,也是相成的方便。
二、從念念分別解了意言無實而深入心光明性:人類的一切認識、主張、行動、文物制度,都是依能知的心識而成立的。假如是木石一樣,這一切都不會有了(也就無所謂人了)。可是人類的起心動念,是念念分別的:一個個的印象,一個個的概念,正與外界事物的各各差別一樣。所以不自覺地,大抵是一個個的認識,以為一個個的對象就是這樣。這是什麼,那是什麼。這是這,不是那個;那是那,不是這個,構成名言與義相的相應性。憑這樣的認識去理解事物,固然是不能解了真相;在這樣的念念分別中,也無法覺到心的深處。但在佛的解悟中,通達了:一切認識,都是依根(認識的官能)、境(認識的對象)、識──三和而成立;也就是說,認識是緣起的存在。在根境觸對時,心識就現起那個境相,這就熏成內心的熏習。同時,依根起識時,也就依熏習而表現那對象。所以每一印象、概念、認識,都由於過去熏習所成的無邊「名言熏習」所引起,離不了過去心識所習成的「緣影」。念念分別,其實是過去曾習的名言熏習所現起,而又熏成新的成分。識的念念分別,是由「想」的「取像」而安立的名言,所以稱為「意言」,也叫「名言」,因為內心的認識,與能表詮的語言,大致相同。也叫「緣影」,因為這是心境交觸時留下的影子(熏習)。
人類的心識,受過去無邊的「名言熏習」所支配,現在又受一般人類的語文、思想、文物制度所影響,人心正像一座文化的儲藏庫。文化的久遠堆集,當然應有盡有,愈來愈豐富,愈來愈複雜,人類也就越來越聰明,越來越進步。可是,正像文化古老的國家,每為古老的文化所束縛,而一些文化的毒素,已不斷地在發酵,而使文化古老的國家,日漸衰退一樣。人類在積極的「名言」「緣影」中過生活,分別越多,意言的熏染越深,每為名言分別所拘蔽,而一些不良的心理因素,也不斷地擴展,使人類活埋在這名言分別的堆積層中,忘失了自己的本心。人類的知識愈進步,為什麼世故越深?越是好話說盡,壞事做盡?便是這個緣故。由於佛的悟入緣起,徹了那念念分別,不能通達真相,不是自心固有的(所以叫做客塵)。所以在定慧的熏修中,通達「名義互為客」,「名言無實性」,脫落「名言分別」──「緣影」,到達心光明性,也就是不曾受過名言熏染的純粹覺性。這是不能與動物的低級心識並論,因為一切眾生,都是不能離開熏習的。到達這,稱為「根本智」,超越了主觀與客觀的相對性,前後起滅的變異性,而只能稱之為本淨本明的覺性。到達這,與空平等性無二無別,不過從兩方面來說明吧了!在佛的如實正覺中,原是不曾有智與理的隔別的。佛以心光明性的體現,透出名言而重起名言分別時(稱為後得智),不再如眾生那樣的以名言分別為表達事實真相,不再為語文、思想、制度等所束縛。名言熏習中的一切不良因素,脫落無遺,如日出而黑暗消失一樣。也正像在固有文化中,咀嚼精英,而吐棄那糟粕一樣。佛的正覺,就與法界性相應,所以能不偏蔽,不固執,通達了:一、心色(物)平等中的心為主導性:佛說「三界唯心」,大中觀者的見地,這是針對世間的迷妄,說明非自然有,非神造,非物集的「由心論」。依眾生心識的傾向,而緣成世間;人欲的自由意識,也依此而發見了究極的根據。太虛大師對此,曾稱之為「無元心樞」。二、自他相依中的心識相通性:人類的意識,如發報收報機一樣,不斷的收入外來的,也不斷的放射出去。雖然自心為分別熏習,業熏習所障蔽,不一定能無礙的交流;但如能透過「名言無實」的關隘,便能隨分隨力,息息相通。這也就是人類──眾生慈愛的根據,佛法的「同體大悲」、「無緣大慈」,都依此而確立。三、息息流變中的心體完整性:分別熏習的世俗活動中,意識是不斷的變化著。然由於通達「名言無實」,所以知道念念的本來無礙,無限錯綜變化中的統一性。到究極時,就是佛的心智圓滿性,與一切佛平等平等。
三 佛教的世界性事例
從佛自覺法界性而流出的佛教,顯示了世界性的文化。現在想舉幾項事例來證成:
一、語文:人類的思想與情感交流,語文是重要的工具。在人類習用的語文中,沒有不覺得自己的好,容易學。當然,在民族精神衰落時,有些人會咒詛自己的語文,而以能使用外國語文為光榮的。有些宗教,神化他自己使用的語文,看作神的語言;有的嚴格採用某一語文,以圖宗教的擴展與統一。由於佛的深入語言無實性,所以使用一切語言。佛世,有人向佛建議,用印度的雅語(梵文)來統一佛說,但佛卻不同意說:「聽用國俗言音學習佛說」。每一語文,都有他的傳統與長處,也許都有缺點,加上民族感情,更為難說,這是不能取一而廢其餘的。有些人在語文上固執,是此非彼;有些專在推求原始意義,以為這才是某字的本義,而不知語文是「習俗共許」,不斷變化,從來就不能免於歧義的。所以佛說:「方域言辭,不應固執;世俗名想,不應深求」。不為語文所蔽,不偏不執,自由採用而自然交流。過去大陸的中國大寺院裡,僧眾來自各方,無形中產生一種混合語,什麼人都說得不完全相同,可是大家都聽得懂。這也許是世界性的語文無礙最好的事例。
二、解行:佛法的世界性,表現在理解與實行方面,特點是:1.隨機適應:以佛的慧眼來看,人類的個性、知能、興趣、習慣,都是種種不同的。所以最好的教化,是「適化無方」,以不同的方法,來適應化導不同的眾生。但內在有著關聯性、一貫性,能不斷的引導向上,而到達同一的究竟。這點,佛法表現為:「八萬四千法門」,「五乘」,「三乘」,而又同歸於「不二法門」,「一乘」,「一切眾生皆成佛道」。佛從不以機械的,劃一的解行來教導人;從不像神教那樣的,劃一簡單的目標,使大家歸於同一信行。人類界,無論是個人、種族、國家,都有個別的不同存在,所以弘傳佛法,不但要「知法」,而且要「知時」、「知眾」。萬不能製定大小劃一的帽子,不問人的頭大頭小,勉人以一致頂戴。所以佛法中說:小藥師的藥籠裡,只有一樣藥,能治一種病。大藥師有種種藥,能治一切病。雖然在一般人看來,今日世界的佛教,每有出入;或者嫌他沒有嚴密的世界性組織,如天主教一樣。其實,佛法的多樣性,真是佛法世界性的特徵。真能在佛法中進修的,自會有同一的傾向,進入同一的至善境地。
2.自由抉擇:佛法是適應不同的根性,或淺或深,或予(為人悉檀)或奪(對治悉檀)。對於不同的教說,佛弟子是尊重自由思考的。特別是「應理論者」,進展到但立現、比二量,不立聖教量以自拘蔽(聖教的真理,一定是合於現量比量的)。依義不依語──不受語文所困蔽,重視內含的意義,尤其是注意到為什麼這樣說。「依了義不依不了義」──在不同義理中,有批判抉擇的自由,所以是「理長為宗」。自由思考與自由抉擇,展開了小大,空有的深義。無論是佛說的隨機性,或教義的自由抉擇,都必然的是反教條的。反教條的宗教,也許有人覺得希奇,其實只是相應於世界性的特徵。反教條的自由學風,在中國的天台、賢首宗,特別是禪宗裡,到得最確實的證明。一般教學,不免受到翻譯語文的拘蔽,或印度教派的局限。重於實踐的禪者,從中透出而演為禪宗。不用固有的術語,固有的教說,號稱「不立文字」,而照樣學習佛法,傳布佛法,成為千年來的中國佛教主流。
3.兼容並蓄:不但佛教內部的無限眾多而一致,對於教外,也一向以「道並行而不相悖」的精神來處理。佛世,一位異教徒,信仰佛法以後,想斷絕一向敬奉的外道們的供養,但佛勸他照常的供給他們。佛法沒有一筆抹煞異教,覺得在人性淨化的進修過程中,這只是程度低一些而已。佛不拒異教於善法之外,決不如異教那樣的狹隘,對於不同的宗教,一律看作惡魔,認為非墮地獄不可。狹隘的排他性,也許真是惡魔的特質。相反的,以佛法看來,不同的宗教、學術,雖不是佛教,但儘有些是菩薩的教化。一切文化的發展,受到地區及時代的局限,不能不有偏蔽,甚至包含毒素,但在教化當時當地的人類來說,不能不說有著良善而積極的成分。這種寬容的立場(事實也確實如此),表達了佛教文化觀的世界性。能與世界一切良善的文化共存,陶練一切偏蔽,而引向崇高完善的境地。佛法在中國,影響了中國的儒(理學),道(全真派);在印度,影響了後起的印度教學。傳到希臘與埃及,也促成了西方神教的革新。雖然他們在固有傳統文化的根柢上,融攝了佛法,或者反而誹毀佛法,然在佛法泛應的精神上,依然是滿意的部分成功。佛法必須保存佛法的完整性與原則,不斷的影響一切,而使世界文化,充滿了佛教世界性的精神,共向於究竟的極則。
三、制度:在佛教的制度中,可以說到兩點:1.佛教是有僧團組織的,佛是實際的領導人,也是弟子們心目中的教主。但佛卻說:「我不攝受眾」;又說:「我亦是僧數」。出家僧眾的組織,佛並不以領導者自居,而說:「以法攝僧」。法是真理與德行,大眾是受了真理與德行的感召而集合起來的。人人可以解脫,人人可以成佛,平等平等,所以佛也是眾僧的成員之一。僧團以會議而辦事,佛真是典型的民主導師!2.適應時地需要,關於集體生活,佛是制有大眾共遵的規律。但佛又說「隨方毘尼」,這是說:衣食等事,凡佛所制,而餘處覺得杆格難行的,可以不行。佛沒有制訂,而在他處卻認為必要的,佛也認為是對的。這所以,佛教的僧制,不拘於印度的舊俗,而在中國、日本等,都演化為不盡相同的制度。總之,佛教是適應一切,遍入一切,而引令向上,並非打倒一切,而標榜死定的法制,向全世界去強力推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