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的體現

黃國達

佛法是覺的教導,那麼修學佛法將帶給人們怎樣的體驗和生活態度?

印順導師在他的著作妙雲集『學佛三要』第十章「解脫者之境界」中說到解脫者的心境是:不憂不悔、不疑不惑、不忘不失。不疑不惑就是活在真實當中,不再活在虛妄中。什麼是真實?什麼是虛妄?這可以分兩方面說:一是世俗諦的真實,一是勝義諦的真實。世俗諦的真實是指依照人類共同經驗的客觀事實,例如水是濕的,火是熱的。一個人如果連世俗的真實都無法認知和面對,總是自欺或被蒙蔽,那就是一種扭曲,這是心理不健康的表現。心理學所說的自我防衛機構或精神疾病的妄想症,由於不能面對、接受一些令人傷痛、感到自卑的事實,就用一些合理化的方式,如酸葡萄、甜檸檬的解釋,讓自己心理舒服一點。但是它的後遺症是自我和環境關係的混淆、混亂,變得退縮、封閉,更為虛偽、僵硬,更沒有適應環境的能力。一個心理健康的人則能真實地活在傷痛、挫折中,他可以哭泣、生氣,但卻不必扭曲,所以心仍然是活生生的。只要事過境遷,仍然可以真實地面對事情,採取必要的行動改善自我和環境,情緒得到適當的舒解,因此不致得到精神疾病。

但是,依佛法來說,這仍然是煩惱,不是究竟的境界。如何才能更為提昇呢?這就要進入勝義諦的真實。什麼是勝義諦的真實?這是明白地照見,世俗的真實其實是表象的、相對的、變動的,雖然在現象上傷痛、挫折是真實的存在,但在本質上,所有的現象卻都是沒有固定性、絕對性、實體性的。當內心不住著、不黏縛,明白它是由種種因緣促成的,只要因緣改變或消失,傷痛、挫折就隨之消失。失去自己的最愛,遇到不合己意的事,固然會感到傷痛、挫折,但當心量開闊,化小愛為慈悲,傷痛感得以撫平。而當觀念改變的時候,視挫折為經驗,挫折感就淡化了。所以世俗的真實只是就現象界而言的真實,在勝義諦中一切現象都是空寂如幻的,這才是法性上的真實。解脫者,不但活在世俗的真實中,同時也活在勝義的真實中,空有無礙!一切內心或外在的境相都如幻影一般,安住空性,無相、無住,這是究竟的真實。

眾生為什麼見不到究竟的真實?如何才能見到空性?導師說:

語言、文字,以及我們的認識,都是相對的──佛法稱之為「二」。如說有,也就表示了不是無;說動,也就簡別了靜;說此,就必有非此的彼。這都落於相對的境界,相對便不是無二的真性。所以我們儘管能說能想,這樣那樣,在絕對的真理前,可說是有眼睛的瞎子,有耳朵的聾子。我們成年累月,生活在這抽象的相對的世界,不但不契真理,而反以為我們所觸到了解的,就是一切事物的本性,看作實在的。(從五根)直覺而來的經驗是如此,推比而來的意識知解,也不能完全不如此。對事對理,既這樣的意解為實在性,那末一切的法執、我執,一切貪等煩惱,都由此而雲屯霧聚,滋長蔓延起來。所以如實的體悟,非從勘破這些下手不可,非遠離這些錯覺的實在性不可,非將一切虛妄分別的意解徹底脫落不可!尋根究底,徹底掀翻,到達「一切法不生則般若生」,真覺現前,這才不落抽象的相對界,脫落名言而實現了超越主觀客觀的覺證,這才是如實的現證一切法真性。所以,法性是不二的,無差別的。無二無別的平等性,不但生活在相對境界的我們,想像不到,說不明白;就是真實體驗了的,在那自覺的當下,也是「離四句,絕百非」,而沒有一毫可說可表的。

佛法要我們息除虛妄分別,離卻妄執,就是要脫落層積的虛妄熏習,掃盡離析對立的心態,而實現內心的一味平等,不離此相對的一切,而並不滯著於一切。……渾融的不可說此,不可說彼,而是離去染垢(無漏)的大覺。這與我們專在抽象的概念中,在分裂的心態中過日子,完全是不同的。那正覺現前時,智慧與真理,也是無二無別的;活像啞吧喫蜜糖,好處說不出。證見時,沒有能知與所知的對立心境,所以說:「無有如外智,無有智外如」。但這也還是證悟者描寫來形容當時的,正在證悟中,這也是不可說的;在不可說中而假設說明,只可說是平等不二,所以稱為「入不二法門」,或「入一真法界」。由此,解脫必需證悟,而悟入的重點在乎離分別。這是除了般若而外,什麼也是不能實現的。

「無分別」何義?精確地說,「分別」有兩種,一是自性分別,一是假名分別。在世俗諦中,分別區辨環境中的總總現象,各為一個個單一、孤立、抽象的概念,並加以命名,形成語言、文字、思想,這原是人類得以生存、發展的優良的工具。但是當工具性的語言、文字、思想,逐漸混淆,甚至取代真實的世界,這就是自性分別。經常運用概念來認知事物,強化了自性分別,心靈也就僵滯了!假名分別則能清晰地分離概念與真實,語言、文字、思想純粹只是工具而已,所以它是方便假名。

要能離開自性分別,必須在觸對塵境的當下觀照自己的思想、概念,同時以鏡子般地無分別覺照當下的塵境。譬如看著一片剛出爐香噴噴的麵包,腦中出現上次吃麵包的口感,並浮現「這麵包真香,一定很好吃」的概念。這時,清楚地分離有關這片麵包的概念和真實的麵包二者,了悟它的差異,您將可以輕易地發現思想、概念是僵固、有限、分割的,真實世界則是鮮活、深廣、融合的。

這樣地活在究竟真實之中,能知、所知,能覺、所覺,融然不可分割,其中沒有實體、孤立的「我」,也沒有實體、孤立的「法」。活在真實的法性中,內心呈現出光明純淨、空靈無礙和喜樂輕安的覺受體驗。活在真實中,內心變得鮮活,安住當下,不再陶醉於過去的美好,也不再對不愉怏的經驗耿耿於懷,畢竟那些都已經如風般地消逝!同時,智慧現前,見到一切都只是因果緣起的幻現,前後因果相續,當下相關相依,其中沒有「我」的自主性,但也不能否定行為業力的連鎖反應。

由此表現出來的是最自然的心行,「行所當行,受所當受」,隨緣自然地活在眼前的因緣中。對於現在的因行,該做什麼就毫不猶豫地去做,所作所為自然合乎中道,不刻意追求什麼,或造作什麼。現在種了清淨的善因,就不必憂慮、害怕未來有染污的惡果。而在現在的果上,明白這一切都是因緣所生,不迎不拒、不取不捨,是什麼因緣就接受什麼因緣,吃的、用的,接觸的人事物都以惜緣、惜福的心情接納它。這就是離言絕相的般若慧,和自在隨緣的清淨行,也是法的真實自然的體現。

悟入空性並不等於解脫,由證悟空性到解脫自在,仍須在身、口、意上不斷地陶練,漸斷貪、瞋、慢、掉舉等煩惱,才能理事無礙。這也就是所謂的悟後起修的過程。當然,在同一解脫中,也有淺深、偏圓的差別:一般而言,「慧解脫」是依少分的未到定力而得,定力少慧力多;「俱解脫」則是定慧俱足。聲聞的解脫表現為少事少欲、淡泊自足;菩薩的解脫則是富足豐饒、氣象萬千。風格、境界雖有不同,其解脫自在卻是相同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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