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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摘自『佛在人間』)

  印 順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

佛 教是理智的宗教,自然不能離卻這人間的導師,轉到玄秘的信仰。但是,單在種姓清淨、相好圓滿、出家、成佛、說法、入滅的形跡上建立信仰,也還不能算深刻正確。凡是純正的佛弟子,必需把握佛陀的崇高偉大點,要窺見佛陀之所以為佛陀。唯有在這即人成佛的佛格上,才能奠定堅強的信念。在理智信仰的生命中,去為真理與自由而邁進,完成佛教出現世間的目的。

  佛陀之所以為佛陀,就是佛陀的體性與生命。經上說:「見緣起即見法,見法即見佛」,這是佛陀的法身。苦行沙門瞿曇,為什麼被人稱為佛陀?這並不因他是王子出家,修苦行、或者說法,是因他體悟了人生的真諦──緣起正法。緣起的本質,是說:凡是存在,沒有無因而自然的;沒有常恆的、獨立的;一切的一切,是關係的存在。因關係的和合而現在,因分離而轉化。佛陀在定慧的實踐中,觀緣起的如幻而證悟緣起的寂滅。具有這樣的正覺內容,才稱為佛。那末,如果我們也能悟解這緣起的寂滅性,就接觸到佛陀的本質,就能正確窺見佛陀之所以為佛陀。這是佛教的核心,有它的詳細正確的內容,可不許你懸想。這裡不妨說一個淺顯的比喻:一個龐大的東西,把你我隔在兩邊。這個巨物,本是緣起的和合相,但我們都把它看成實在的。實在,才隔離了你我。假使你我的慧眼,比愛克司光更強,那就能透過這好像實在的巨物,顯發它的真相。不但彼此慧眼的光芒,在這共同的對象上接觸,融成不二;還能互相覿面相見。這就叫「心心相印」,「與十方三世諸佛同一鼻孔出氣」。凡是佛弟子,能在聽聞思惟中獲得這緣起正法的正見,就是信解見佛。能在定慧的實踐中通達,就是證悟見佛。從前釋尊在世時,有一次廣大的集會,大家都去見佛。須菩提在山邊考慮,我也去見佛嗎?佛說「見緣起即見佛」,我為什麼不觀察緣起呢?他觀察一切從緣所生,都是無常演變;從無常的觀察中,通達法性空,契入寂滅的聖境。當時釋尊對一個最先見佛的弟子說:你以為先見我嗎?不!「須菩提先見我身」。這是佛陀之所以為佛陀的一面。

  經上說:「解脫戒經,是汝大師」。又說:「能供養僧,則供養我已」。這是佛陀的慧命,是佛陀生命的另一側面。佛陀的存在,存在於佛教大眾的集團中,有僧就有佛。這點,決定了佛陀的偉大,偉大到超越我人的意想以外。緣起法性,是宇宙人生的最高法則,那末我們的身心修養,自它共處,一切的一切,都不能違反這緣起法性。也就是說:世出世法不能打為兩截,要在這一貫的法則中建立。佛教的本質,是平等而非階級的,自由而非壓制的,集團而非個人的。從佛陀的本質──正覺緣起的內容中,展為活躍無限止的生命,都表顯在僧團,因僧團的存在而存在。僧團的組織,可說是法性具體的顯現。因此,佛法的存在,並不以殿宇、塑像、經典來決定,在有無吻合佛陀本懷與法性的僧團。「佛法弘揚本在僧」的僧,不是偉大的個人,是一個推動佛教的和樂共存的自由集團,不是深山中一個一個的隱者。那家庭化、商業化的,更是「出佛身血」,與佛無緣。

  緣起性,是佛陀的法身;和合眾,是佛陀的慧命。在佛陀之所以為佛陀中,佛弟子的整個身心,成為佛陀之一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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