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息滅煩惱

黃國達

 

        我們學習佛法,每個人有其不同的動機和偏好,卻有一個共同的需求,就是要息滅煩惱,得到心靈的自由。如何息滅煩惱,可以從三個角度來探討:一、理:修行的理論基礎。二、事:所面對的情境。三、心:心理的轉變。在理上說,由於大小、顯密各宗派各有其特殊的宗教體驗,對於如何息滅煩惱的解說,各有其殊勝的理論體系,如四聖諦、見空得道、轉識成智、明真如悟佛性、煩惱即菩提等,其中的差別相各有契機的因緣,不能強求統一,不過,無論其理論是多麼高深圓妙,卻不離無常、無我觀以及十二緣起的流轉門和還滅門,這是以佛法來息滅煩惱的共同基石。

  『雜阿含經』「五陰誦」云:「當觀色無常,如是觀者,則為正見;正見者則生厭離,厭離者喜貪盡,喜貪盡者說心解脫。如是觀受、想、行、識無常,如是觀者,則為正見;正見者則生厭離,厭離者喜貪盡,喜貪盡者說心解脫。如是比丘!心解脫者,若欲自證,則能自證:我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後有」;「如觀無常,苦,空,非我,亦復如是」。又「因緣誦」云:「若於所取法,隨生味著,顧念,心縛,其心驅馳,追逐名色;名色緣六入處,六入處緣觸,觸緣受,受緣愛,愛緣取,取緣有,有緣生,生緣老病死、憂悲惱苦,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。」

十二緣起中的「六入觸、受、愛、取」四支與修行有直接關聯,是修行最切要的下手處,當眼見色、耳聞聲、鼻嗅香、舌嚐味、身覺觸、意知法的時候,這個接觸,如果與無明相應,以為是常、是我、是我所有的,就生起苦樂的感受、愛染或瞋惡、和追求或抗拒的反應,這是煩惱生起的流轉門,如果在接觸的當下,與智慧相應,如實地了知不是常、不是我、不是我所有的,即使身有苦樂的覺受,內心也不會執取而生起苦惱,不再愛著,也就不會因不合己意而生瞋恨,既然沒有愛著的對象,就沒有什麼會讓他苦苦追求,既然沒有瞋恨的對象,也就沒有什麼可以讓他想要去擺脫的,這就是息滅煩惱的還滅門。大小、顯密各宗派在息滅煩惱作用上的不同,主要是觸對境界時,所用的觀照智慧有所差異而已,而對煩惱的降伏是同樣要去面對和處理的。

  就事的角度而言,無論在理上說得多麼高深、玄妙、圓融,都要在實際的事境上檢驗,所謂「理可頓悟、事需漸修」、「歷事練心」、「隨緣歷境修」,這是修行的必經過程,只有通過考驗才是真實有效的修行,有些人平時聽經、念佛、打坐很虔誠,碰到不如意的事仍然擔憂、害怕、生氣、悔恨,功夫不得力,但這並非意謂起了煩惱就是沒有修行,而是表示需要更審細的觀照和離執的功夫,而不僅是聽聞、思惟或禪定、觀想就足夠的,這要有決心和毅力才能逐漸降伏煩惱。當然,這並不一定要把煩惱視為怨敵,恨不得立即消滅它不可,這樣會更激起瞋心,而是不要忽視它,要知道,煩惱如星星之火,可以燎原,若不及早消除,終究會成為大患。所以生活情境中,無論在家庭、工作職場、休閒度假,甚至是日常起居,都是修行的道場,凡是六根觸對六塵的當下,隨時都是觀照、離執的修行時間。清靜的道場、清靜的時段是很必要的,但這只是修行的一部份,而不是全部。

        就「心」的角度而言,『雜阿含經』云:「當善思惟,觀察於心。所以者何?長夜心為貪欲所染,瞋恚、愚癡所染故。比丘!心惱故眾生惱,心淨故眾生淨。」事相的修行,若沒有理的基石,並歸結於心的轉化,是可能流於形式或枝節的,例如,只知口中誦念,或是重視儀軌,而心中體驗不到煩惱的降低,感受不到清涼、自在、祥和、喜悅,這樣的修行是有偏差的。

  當理、事、心三者合一的時候,修行就成為整體的,以無常、無我觀的修持為例:我們每天安排靜坐、行禪的功課,學習在靜和動兩種情境中修,觀照呼吸、身體的感覺、情緒、念頭,不要刻意控制它,順其自然,久之就見到它的流動變化,沒有固定性,純熟之後更可以現觀身、心、外境,一一都是互相依存、彼此交融的現象,沒有孤立的、單一的「自我」,這就是無常、無我的理在實際的靜坐和行禪的事行中印證,此時,紛亂、執取的心,轉化成輕鬆平靜、不迎不拒的心,包含了禪定和智慧在裡面,這就是超越了外在形式,進入心的修持。

  其次,將這清淨的心所具有的定慧力,自然地延伸到生活中的空檔時間,如等車、等人、等吃飯、甚至等電話、等電腦開機、洗手、洗臉的時間,雖然短暫,不要總是停留在剛才的事情上,或急著計劃事情,好好活在當下,感受那輕鬆平靜、不迎不拒的心,讓它在定課以外的時間也能滲入這種清淨的心,如果因緣成熟,即使在這空檔時段,也能生起無常、無我觀的智慧觀照,領略法的喜悅呢!

 當這顆心逐漸清淨純一時,卻使沒有作意觀照,無常、無我觀所成就的輕鬆平靜、不迎不拒的心態就可以讓我們在面臨各種順逆境界的時候,自然產生定慧的力量,知道這些境界,不管是順境或逆境都是無常、無我的,不是我可以真正擁有、支配的,所以不會緊緊地抓住,而能微笑地接納、放下它。在面對自己喜愛的人、事、物之時知道是因緣所生,不是永久的、是不可控制、支配的,同此不會耽著於快樂的感受,而在面對自己不喜歡的人、事、物之時,也知道是因緣所生,不是永久的、也是不可控制、支配的,同此不會耽著於痛苦的感受。這不是頭腦的思惟、理上的自我說服而已,而是進入內心的定慧顯發,和事情的歷練,這就是理、事、心三合一的修持,也是息滅煩惱的直接、有效的途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