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畝方塘

先得法住智,後得涅槃智;

依俗契真實,正觀法如是。

 

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--摘自『成佛之道』弘法組闡述

 

        在中道的正見中,有著一定的程序,主要是:「先得法住智,後得涅槃智」。佛為深摩說:『不問汝知不知,且自先知法住,後知涅槃』,這是怎樣的肯定,必然!。

        修學必須知程序,知行有準不入歧:修學佛法,有一必然程序:主要是先得法住智,後得涅槃智,不偏空、有、常、斷。如同開車一般,必先明瞭路徑,才能不誤入歧途,走入荒郊險道。所以修學佛法,必先知得正確,才能行得正確,才能不超過原則,進入清淨的佛法大道。因此,佛對深摩比丘說:你現在出家,不管知不知道,從學習佛法的次第上說,一定要把握一個原則,就是先得法住智,後得涅槃智。

        什麼是法住智?什麼是涅槃智?依七十七智經說:一切眾生的生死緣起,現在如此,過去未來也如此,都是有此因(如無明)而後有彼果(如行)的,決不離此因而能有彼果的,這是法住智。所以,法住智是對於因果緣起的決定智。

   得法住智明緣起,證涅槃智超相對:『七十七智經』闡明以七十七種的智慧破除無明,就其內容來說,和四十四支意義相近,兩者都是『阿含經』中的經,只是『七十七智經』名相上複雜些。什麼是法住智?「緣起」就是法住智。「緣起」說明一般苦惱眾生在生死中流轉,有其必然的準則與理則,是必然如此的,連佛也無法改變。因有煩惱存在而引起錯誤的行為的果,就在生死當中流轉,過去、現在、未來,都是如此;造了緣起的業,必然要受果報,毫無僥倖可言。引起有漏生命的苦果,是眾生所以構成生死的原因;決不能離了煩惱無明的因,而孤單單地有錯誤行為的果,彼此互相關連,關係密不可分。因此,法住智是對因果緣起的決定智,是認識生命都是由無明和錯誤的行為所感召的智慧,告訴我們生死不是突然而來,而是有因緣的,都是有此因如無明,而後有彼果如行的。學習佛法,第一要知法住智,肯定緣起是必然如是的,造了緣起的業,是必然要受果報的。

        法住智是對因果緣起,生命緣起而講,佛法講因果,從自己生命講起,講「緣起」就更不用說了。從人投胎接受新生命的那一剎那開始,苦果就已經出現了,現在的苦果,指的就是生命的報體。果必依因宜猛斷,知因粗重深厭之:現在不理想、特別苦惱的生命,是由無明而來。這是一種最苦惱的錯誤的因,應該以勇猛心來斷除;知道無明和行太粗濁嚴重了,所以不論是在煩惱或在錯誤行為方面,都要深深地厭離這樣的因。但凡夫在認識上,偏偏和此相反,主要是兩種東西作祟:一、喜貪,生命是人的「最貪」,特別是欲界人間之人,最歡喜的就是這一個有漏的生命,因貪著這一有漏的生命,又去貪著其他的一切。二、頑癡:對生命認識不清,處順境時,對生命愛之不捨;相反地,處逆境時,甚至可以自毀生命,這就是頑癡。生命就其特殊意義而言,不可過分愛著它,也不可以錯誤的行為去毀滅它,而是要好好地運用它,方是正確的觀念。

        這雖然是緣起如幻的俗數法(如不能了解緣起的世俗相對性,假名安立性,而只是信解善惡,業報,三世等,就是世間正見,不名為智),但卻是正見得道所必備的知見。

        法住智雖然是緣起如幻的俗數法,但是我們不可忽視它,它的意義甚大。俗數法就是相對之法,世間的你、我、他或一、二、三等無數的數目,都是俗數法,俗數法是幻的,是緣起無自真實之自性的,追究到最後,總是沒有一個真實可得。從修學了解佛法上來說,法住智是正見之道,是悟道必備的知見,也就是,想要真正悟入佛法,先要肯定世間緣起。修學佛法,必須了解世俗的相對性,此,彼,你,他,無明緣行,種種人事、名相,都是藉由種種條件安立出來的,譬如現在這層平房,如果再加蓋一層,就成了樓房了,它本來沒有決定性的名稱,人為可隨時安立它是什麼,它暫時就是什麼。如果不能了解緣起的世俗相對性,也就不能了解它是假名的。假名和自性相對,自性,是本來就這樣的,是實體的。

        一般人修學佛法,不懂緣起假名的相對性,只存著我念佛、拜佛、修世間的福德的觀念,或者只是信解一般行善得善報,行惡得惡報的觀念,或者知道有過、現在、未來,甚至也知道有聖賢,這些都是好的,屬於世間的正見,但談到智慧的方面,還差得遠。

        世間人不能真正了解世俗的相對性,認為有真實的自性,會引起什麼情形呢?認為彼此你我是相對的,因此,你對我好,我就對你好,你對我壞,我就對你壞,尤其是壞的方面,相對性看得太真實,相抗性也就特別強。大驚緣起相對性,學佛法要知道,緣起的本身就是一個相對性,為什麼?因為煩惱錯誤感到有漏的生命,都是從相對當中引起的,如果不了解的話,問題就嚴重了。瞭解都是相對的,才能一直地銷融,無明所引起的種種錯誤的行為,在相對當中已經夠苦惱了,如果還執著我一切真實,因此和他人相對抗,那就更加苦惱了。真能了解緣起的相對性,就不必再相抗了。讓人一點,也是好的,甚至有些時候,讓他人,自己實在也沒吃虧,所以說能直消自他相抗性

        世間正見共外道,智能了假深悟緣,世間的正見,不是純粹的正見,外道也有這個正見,也講善惡、業報,也有天眼通、宿命通,也知三世;真正正見得道,是用真正純正超越世間正見的智慧,透過這種思想的本身,直接從理智上把它的更深處瞭解地更清楚。換言之,把種種自性的執著都銷融掉,才叫做智慧。雖然有了無我的智慧,或是正在學無我智慧的過程當中,能夠了解自己的生命到外境的一切,都是種種因緣條件所成。從這個地方深深悟入緣起,才能接觸到佛法的中心,要不然,歸依、吃素,念經、修行,也只是與一般外道正見相同而已。對生命的來龍去脈,根本聽不懂,或者竟不相信,世上這樣學佛的人多得很,在這樣的情形下,始終無法與正常深刻的佛法相接觸。

        經上說:如依此而觀緣起法的從緣而生,依緣而滅,是盡相,壞相,離相,滅相,名涅槃智。

   『阿含經』上說:觀照緣起法皆是從緣而生。在一般的用法上,「緣起」「緣生」同義,但若解釋二者差別,「緣起」是理則,是永遠不變的;「緣生」則是藉種種的假名而引起的一切現象--最主要是生命,這叫「緣生」。如果依照這樣去觀察一切法,都是從「緣起」的理則性上(從緣當中)生起一切的現象(主要是生命)。凡是依緣而生的,就可以依緣而滅。由智慧觀察「緣起」,修學正道,有正道做為一個良好的因緣,就能滅除有漏生命的過患,能夠超脫種種的苦惱,從緣而生的種種生命的苦果或煩惱的一切,就可依緣而滅了。所以「從緣而生」的緣指的是染污的因緣,「依緣而滅」的緣指的是清淨的因緣,依清淨的因緣而進入涅槃的境界。

        從幻緣中握正見,得道之基藉此奠,佛法中所說不共世間外道的正見,一切法都是因緣所生,因緣所生的東西就有很多複雜的現象,但是沒有一個決定性或永恆的真實性,所以是「幻」。如同電視或幻燈,看來雖然千變萬化,但最後實體的自性,可說是永遠找不到的。所以,由「幻」中把握佛法的正見,真正開悟的基礎就是在如幻當中起正見,打消許多錯誤的行為。邁入正途不迷倒,不墮生死入寂滅:懂得了佛法的正見,從這裏開始修學,邁入正途,就能走正大的道路而不迷倒。因為所採取的路向和方法,或所經歷的種種境界,都能建立在理智上真正的啟示,過程中就不會倒下或迷失。我們現在都在生死的生滅當中,生而又滅,滅而又生,如能進入正道修學,不斷地向上、向前精進,久了,自然能破除煩惱,去除種種錯誤染著的一切,入到究竟的寂滅、寂靜。當我們沒有進入寂滅的時候,不管是身心,或身心面對的一切,都是非常的煩燥、混亂的,煩燥得身心不安,混亂得不知如何自安。如能真正修學佛法,進入寂靜當中,煩燥混亂就完全勾消了。

        從生滅進入無生滅的涅槃當中,『阿含經』,甚至整個大乘經,以四種相來說明:盡相,壞相,離相,滅相。例如,我現在所看到的一切,一般人認為永遠是這樣的,但事實上,這些不久都會「盡」的。譬如嬰兒出生之時,是一個多麼活潑的生命,但不過數十年,最長不過一百年吧,就會歸「盡」,這是從生命方面來說。從世間的一切來說,也是如此:例如美國的大都會是多麼的繁華,但有朝一日必然倒塌、荒涼,甚至一無所存。世間法本來就是如此,遷流變化,盡則非恆壞非真:從真正智慧的方面去看,現在好像什麼都有,但是就在現在什麼都有的當下,隱藏了將來一定會歸盡的事實,現在的固然歸盡,未來的也是會歸盡,凡是歸盡的就非恆,不能在未來永遠如此,當下正在微細地變化。為什麼?就生命方面來說,是整個的活動體,例如每一棵樹的每一片葉子,每一片葉子的每一個脈絡,都是不斷地吸收水份、陽光,放出二氧化碳,不斷地活動、變化。說得更明顯些,無論如何牢固的建築、強健的身體,是一定會變壞的。一切都會毀壞,壞就不真實。我們現在的看法正正相反,認為我是真的,我所有的也是真的,不會壞,這是錯誤的看法。離則知幻滅無礙,知道一切法,世間的財富、權力、名利、地位等等,都是會「離」的,知道是幻的,是臨時種種的條件配合起來,而有幻相現出,用智慧的觀照,知道這一切終將盡,就不會執著是常,我所有的一切當下就會離。更進一步說,把自己種種錯誤的行為和煩惱都去掉了,自己的生命,自己的一切,就沒有障礙了,從涅槃智的體會、觀照、描述中,認識我們的生命和面對的一切是什麼。

        這是從緣起的無常觀中,觀一切法如石火電光,纔生即滅;生無所來,滅無所至,而契入法性寂滅。

        一切法是緣起無真實的,出家人看來雖有廟,師徒同參相處;在家人看來雖有父母、兄弟、朋友,以及社會上的同僚關係,但都是緣起的,既是緣起就不能永遠如此。所以從緣起的無常觀中,觀一切法如石火電光,一切法:不論是約生命的當體色受想行識來說,或是約外境的山河大地來說,都是虛妄、有為、無自性的,如同敲擊石頭爆出火花,或者天空打雷閃電一般,看來火光才冒,電光乍噴,卻都纔生即滅,或可說是即生即滅的。欲追究其究竟從何而生,自性究竟在何處,畢竟無永久自性;也無法說法滅除了,究竟滅至何處,如此從佛法的智慧觀來看,就能契入法性寂滅。法性就是平等空性,也就是平等的清淨心,清淨心是什麼?簡單地說,就是無著,從佛法智慧的契悟中,進入法性平等、了無執著的境界,就叫做法性寂滅。

        石光爆閃喻明寂,無常無來無所至。這樣的譬喻明寂到了極點,爆顯出來的電光不能安住一剎那,因此,也可以推至一切法在因緣如幻當中,可以建立世出世間的因果。依凡俗的生命來說,可以說從無明來,未斷煩惱,又去三界受生,是可以這麼說的。但是如果其中有錯誤自性的執著,就和外道自性的執著一樣,就與佛法毫無關係。許多人聽說生命無來無去,就以為生命什麼都沒有了,所以佛法說雖無實質有幻用,假名因果不可撥,看起來雖然沒有真實、永恆、決定的個體或自性,但有種種幻化的作用。我們經常說種善得善果,種惡得惡果,真正做了惡,受果的時候,痛就是痛,苦就是苦,是一個不容否認的事實。因此,因果是建立在種種的條件上的,有好的條件,就成為好的因果,相反地,就成為壞的因果,所以假名就包括了或好或壞,不能撥除假名因果,如果撥除了假名因果,說什麼都是無來無去,就是最大的陷阱。

        這就是『諸行無常,是生滅法,生滅滅已,寂滅為樂』。由無常(入無我)而契入寂滅,是三乘共法中主要的解脫法門(還有從空及無相而契入的觀門)。

        這就是佛法中最有名的偈子,諸行無常,是生滅法,我們現在內而生命,外而一切的種種境界,都是行,活動的,造作的,流變的,是永遠沒有一個真實性的。就世間方面來說,一切都是不斷在變化,沒有一念停止過,所以世間的現象,概括一句話,就是無常。凡是無常的東西,都是生滅法,這生滅法是生而即滅,滅而即生,當中無一剎那是安住的,看起來法好端端的,沒有變化,其實用特殊的儀器或特殊的智慧,觀察生命和一切的物質,沒一樣東西不是波動、變化的,都是不斷的即生即滅。學了佛法,懂了無常是生滅法,不再同一般人起心動念,總是執著一個千真萬實。知道一切都在生滅不停當中,就能不執著一般人執著的。如以上所說,一般人由於不瞭解相對,所以引起相抗的苦惱,瞭解了相對,自然許多相抗性便銷融掉了;瞭解一切法,真正肯定、悟入生滅是無自性的。凡是所有生滅的生命、物質,不管現在多麼健康、榮華、富貴,不管所有的一切多麼的豐富,珍貴、無價,都是生滅的,悟到生滅就不貪著了。生滅是不斷的變化,不執著它就不會掉在那個流來轉去的圈子裏了。因此真能從佛法上了解不生不滅,也就超出了相對,進入了絕對。這時候才真正的樂,樂是什麼?是涅槃樂,離繫樂。不能用我們現在世俗的心境,說怎樣地興奮、有意義,那是情緒或情感,與佛法所說的樂,相差天高地遠。這個樂,簡單地說,超過了一般的苦樂相對,進入了徹底的絕對平衡的心境當中,換言之,這個時候它不動了,一切皆平衡了,才是真正的樂。

        由於了解一切法無常,所以沒有貪著,無我就沒什麼愛了,外境不貪著一切,內在也不貪戀真實的我,根本就沒有一個真實的我,由悟「無常」進一步悟入了「無我」,契入寂滅,整個和平衡不動的境界相應了,這是三乘共法中最主要的解脫法門。最主要的解脫法門指的就是「無願」解脫門,一般人是有願的,例如我想讀書,想擁有高學位,想成家立業,甚至為國為民,這些就世間上言,當然還是有其意義,但是歸結到最後,都是從自我中心出發的。凡從自我中心出發的願,儘管想利人利事,都還到自我中心來,都是與欲相應的,所以叫做「欲願」。「無願」是說沒有了這樣的欲願,因此,一切從佛法的空寂上悟入、解脫了。

另外,不論是『阿含經』,或是一切的大乘經裏,說三解脫門:空、無相、無願,從次第或根性差別上說,有的從空解脫門悟入,有的從無相解脫門悟入。門,是說進入自在了。我們現在所有的一切都不自在,不是被關在門裏面被困住了,就是出了門回不來,真正進了解脫門的,可以說出入自在:入世間不為世間相所迷亂,出世間也不只是安住在空寂當中,即使是小乘聖者,也還是要隨份隨力來教化眾生。

        情性生滅法寂滅,人性無常法性常,世間從古至今,從今至無盡的未來,只要有人類或眾生生命存在,就是一個「情性」的生命。換句話說,我們的生命都是「見」與「情」創造的,其中當然有煩惱。情性所形成一切,無一能逃出生滅的定律的。相對地,「法性」是寂滅的,真正悟入畢竟空寂的平等性,才能身心究竟的安靜、安息。人性所有的一切沒有常的,都是隨外在的演變和內在的情緒變化而不時地變化,所以說「人性無常」;畢竟平等空寂的「法性」是常的,這個常是什麼呢?是不論現在、過去、未來,是畢竟如是的,所以學佛一定要證入法性,一切才能真正地安定下來。「常」是形容詞,不是名詞,非指決定性的常心。深入二無願欲息,入解脫門離愛取,修學佛法,分分明明地從境界現象到內在生命的一切,沒有一剎那是停止的,都是生滅前後相續,都是無常無我的。「願欲息」指的是我們現在一般的人都是從常中執著我,因我又增加常的錯誤的認識;學佛法,不論在家出家,要知道生命的本質是無常無我,現在的生活,不論好壞,都是過渡性的;這樣,種種與欲相應的誓願要求,自然就息下了,就能進入解脫門。現在所以不得解脫的原因,從現實的起心動念來說,最主要是愛自我生命的當體,因愛自我的生命,因此用種種腦筋機智去取得一切,儘量讓自己活得暢快,這些都是與煩惱相應的法。佛法特別重視無我,而且佛法說生命的流轉是:無我流轉佛法本。世間上大多數的外道,特別是印度種種的外道,都認為有「我」在生死當中流轉,婆羅門也不例外,除了最極端的外道,認為死了什麼都沒有了,稱為「無造邪見」。佛法最特殊、和世間所有生命流轉學說不同的地方在佛說「無我」的正法,無我的流轉。「無我流轉」是佛法的根本,「無我流轉」究竟是什麼在流轉?是「五蘊流轉」:前一個五蘊消失了,後一個五蘊繼之而起,一個接一個,就是所謂的「法生法滅」,指的就是五蘊法生起來了,生命的現象就出現,如果現在沒得到解脫,前一個五蘊法暫時停下來了,後面一個五蘊法又來了,前一個五蘊法和後面一個五蘊法不一不異,「法生法滅」,就這樣地生滅相續。如果了解這些不是「我生我滅」,只是精神和物質的總合,貪著了精神或與精神相對的身體或所有的物質,就會被困住迷住,在其中兜圈子,透不出。如果了解流轉是「法生法滅」而非「我生我滅」,就能以此為準量判佛外。準量是最標準的知識、最正確的邏輯。以「無我流轉」的知見,判佛法生命流轉是何意義,或破除外道我生我滅的邪見。

        所以,法住智知流轉,知因果的必然性,涅槃智知還滅,知因果的空寂性;法住智知生滅,涅槃智知不生滅;法住智知有為世俗,涅槃智知無為勝義

        所以法住智知無我流轉,佛法承認有漏生命的流轉,但這是無我流轉,不是有一個真實的我或靈魂在流轉。流轉是因果的必然性,有因就有果,就凡夫言,不能逃出因果的。涅槃智知還滅,一般人有「我」的執著,所以在生死當中流轉;現在沒有我,不起執著了,就能漸漸地把許多錯誤的見解消滅,錯誤的見解消滅之後,自然與涅槃智相應,知道從流轉當中掉轉頭來,進入最寂靜、安全、究竟、自在的境界。知因果的空寂性,能從染污的因果當中突出,真正地修學,從智慧當中,進入到涅槃的境界,就知道過去有漏的因果,不是一個真實的個性,也不是有所來有所至,明瞭這有漏的因果當下是空寂性。業幻之果世俗有,作者之體本來無:作了什麼樣的業,就幻現什麼樣的果,在世俗相對的境界上來說,是有的;從佛法的智慧觀照中,一個真正能作業的人,是無的。也就是自性的執著,一般人所執著的「我」能作業,「我」作了業在生死當中流轉,和「法生法滅」見解相反的,是不存在的。假使真有一個真能作業的人,那麼就只能光作好業或者光造壞業了。唯其沒有這樣的一個真正的作者存在,所以會跟隨境界的影響,心理、生理的糊塗,就造成有漏生命的苦果。假如心理上智慧清醒,身體上行為表現正確,自然而然就不會顛之倒之。都是一個「法」,是精神和肉體總合起來的種種的活動,而非一個個體獨立的作者,一般人所執著的作者的個體是本來無的。

        法住智知生滅,涅槃智知不生滅;法住智知緣起的生滅,涅槃智知道一切緣起是幻化的,我不再為幻化所轉了,這樣就悟入了不生滅,法住智知有為世俗,涅槃智知無為勝義法住智第知「有為世俗」,用法住智去了解世間眾生一切種種有為活動的大總匯;涅槃智是無為勝義,真正進入到涅槃,一切世間相對的、種種的自私、自利,完全不現起了,換言之,完全與清淨平等相應了,這種境界太高、太殊勝了,唯證乃知,未證的人只能依佛所說的去領會。

        踐此必然之歷程,不謗世俗能悟真。一定要實現法住智這一必然歷程,作了業,墮在染污的、有漏的因果緣起當中,作了有為,一定要受有漏大苦,從其中領會了,不造有漏業,就不會受有漏大苦了。當然,這時就會慢慢地、確確實實地向修道或滅的方向去體會。從緣起的必然,進而進入緣起的寂滅,這是一條長遠的路,也是一條必然的路,這樣才能不毀謗世俗(法住智),從法住智中才能不受緣起的束縛,透過了染污的緣起,得到清淨法性平等的悟入。

        「依俗」諦的緣起因果,而後「契入」緣起寂滅的「真實」,這是解脫道中「正觀法」的必然歷程,一定「如是」而決無例外的。